关于开展征集“奋斗•青春”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人物事迹活动的通知
关于开展征集“奋斗•青春”高校毕业生
基层就业人物事迹活动的通知
院属各分院:
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》的通知(中办发[2016]79号)精神及省就业办要求,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,展现当代大学生在基层就业过程中的真实风貌,营造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,我省将开展第二期征集“奋斗·青春”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人物事迹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对象
毕业5年内(2012年9月以来)在基层就业的毕业生。
二、推选范围及作品类型
1.推选范围:推选的毕业生要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、农村建制村、城镇社区、中小企业、部队、艰苦行业企业等区域、单位就业,或通过参与 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三支一扶”(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扶贫)计划、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、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”、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”等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。
2.作品类型:推选作品类型为“文稿+图片+视频”(报送的人物事迹既有文字和图片也要有视频)。2016年推选的人物不再参加。
三、报送要求及时间
(一)报送要求
1.文稿:各分院原则上至少报送一篇,多则不限。内容包括:标题、人物简介(字数限定200字以内)、正文(字数限定在1500-3000字),文稿以第三人称撰写典型事迹材料。内容真实,语言文字表达准确、鲜明、生动,事迹感染力强。推荐学校做好文字把关。
2.视频:内容真实,生动具体,讲述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故事,体现出他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符合视频作品创作规范,突出可视性,能够给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思考和启发。视频清晰,播放流畅;创作形式不限,可以是手机自拍作品、独立创意制作的微电影等作品;时长:2-5分钟之内;格式大小:不超过500M;格式: rm, rmvb, wmv, avi, mpg, mpeg, mp4;尺寸:720*576 或者1280*720或者1920*1080;同时提供该视频内容的画外音文字电子稿。
3.图片:每篇作品提供3张紧扣人物事迹稿件主题和场景的图片,对图片场景做简要说明。要求为横向图片,色彩清晰、亮度适中,可用于印刷出版。图片以.jpg格式单独存放,勿插入到word文档内。
4.以上材料一并以文件夹提交,文件夹名称统一格式为“分院名称+人物姓名+作品名称”。
(二)报送时间
请各分院于2017年4月30日前以电子稿方式报送学院招生就业处指定邮箱,309463965@qq.com。
附件:“奋斗·青春”人物推荐表
招就处
2017年3月9日
附件:
“奋斗·青春”人物推荐表
内容 | 填写事项 |
报送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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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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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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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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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岗位类别 (填写备注中的序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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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稿人及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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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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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简介(字数限定200字以内): |
备注:基层岗位类别:1.国家基层项目,包括:“三支一扶”、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、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”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”;2.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;3.社会团体、城镇社区;4.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、艰苦行业企业等区域;5.中小微企业;6.部队
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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